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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品牌保护日益重要
发布日期:2013-04-10

中国文化产业网    时间: 2013-04-01

 

近年来,我国各地针对文化产业发展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但在保护知识产权、放宽市场准入等方面落实不够,对文化品牌建设缺乏重视,致使出现了诸多的文化品牌受损现象。打着名人、老字号等旗号,但实与上述事物无涉的各种商业活动比比皆是;一些老字号品牌被别有用心的人贴牌、冒牌、仿牌经营;一些曾经小有名气的地方文化品牌,由于经营不善、缺乏品牌意识等原因逐渐销声匿迹。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文化企业品牌保护意识淡薄,商标注册多元发展不足,品牌法律保护、社会保护力度不足等。201210月底,北京市出台政策对文化品牌进行保护,比如对文化集团母公司名称进行全行业保护,即北京市任何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都不得再使用与之相同的名称,防止傍名牌现象的发生。这一举措为文化产业品牌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笔者建议,除了在北京市实施之外,也应当在全国范围内予以推广,保护的对象也应当包括老字号、历史遗产、名胜景区等。

 

随着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文化品牌保护的作用日益重要。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尽快制定一套统一的保护老字号、知名文化企业、历史遗产、文化名人等的法律、法规,加大制止和打击非法抢注、假冒伪劣等的力度,为文化产业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加强对文化企业进行品牌保护的业务指导,提升其商标、域名注册的效能;努力搭建多元服务平台,通过建立品牌保护机构和协调机制,特别是对文化企业给予政策倾斜或资金支持等,鼓励其进行商标、域名注册等品牌保护活动。

 

从文化企业自身的角度来看,除了要加强对品牌保护的认知度、关注度,提高品牌保护的意识外,还应当采取法律手段,加快对商标、域名进行注册,并重视商标保护的国际惯例;要加大品牌、产品宣传,通过包装、防伪技术等与众多同类产品、相似及假冒产品区别开来,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应当为老字号企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体包括媒体方面的协助,对文化企业品牌的产品技术改造、管理创新、文化建设等进行宣传;利用12315申诉举报平台,化解侵权纠纷,掌握动态信息,构建安全放心的文化产品消费环境;鼓励消费者通过市场调查、意见箱、有奖举报等渠道加入到保护文化品牌的行列中来。(赵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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