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0文章来源: 萧山日报
萧山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方兴未艾。业务火爆,收益也较丰厚。但其背后存在的注册资本小、政策扶持少、承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影响其进一步发挥支农支小的作用。
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即银监发[2008]23号文件)(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以来,被视为“民间金融正规军”的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区迅速扩容。
在民间资本充裕的萧山,民企及个人对投资银行业情有独钟。由于银行业的准入门槛相对较高,作为准银行机构的小额贷款行业,自然成为吸引民资的重要新兴产业。
今年6月,杭州市萧山区新萧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至此,我区的小额贷款公司已发展到7家,总注册资本达到19亿元。据有关部门统计,到今年5月,已投入运作的萧然贷款、金丰贷款、悍马贷款、金诚贷款等,累计发放贷款10余亿元。其中,萧然贷款、金丰贷款等资本金全部放完,连利息收益、银行再融资的额度也都几乎用光。在当前宏观调控的严峻形势下,小贷公司的迅速发展,为缓解我区中小企业及三农贷款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为我区探索民间借贷资金阳光化、合法化及规范化迈出重要的一步。
然而,作为金融改革的尝试,小额贷款公司在实际运行中也出现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新问题,急需引起政府部门关注。主要表现在:
金融地位不明。小贷公司从事的是贷款业务,根据银监会等部门的《指导意见》,却不属于金融机构,其日常业务分别由地方政府金融办、工商、人行和银监等部门分别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多头管辖,导致监管主体不明。小贷公司作为注册在工商部门的一家股份制公司,其融资额度被限制在注册资本的50%,对其资产负债率的监管标准明显高于普通工商企业,制约其业务扩张能力。
资金实力偏弱。目前,我区小贷公司的注册资金基本在2亿元左右,新成立的新萧商小贷公司的注册资金是目前最高的,也仅4亿元。悍马贷款通过增资扩股,刚从2亿增加到4亿元。由于小贷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存款,仅凭注册资本金及有限的银行融资额放贷,支农支小的力度显然有限,以目前的贷款总量计,不到全区银行业贷款规模的1%。这对渴求大量资金的广大小微企业来说,可谓杯水车薪。
政策扶持不足。随着宏观经济运行势头的下滑,企业资金链断裂现象增多,各小贷公司普遍出现一些不良贷款。可是小贷公司的风险拨备率却低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而区政府出台的“三年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据称也面临取消。省政府金融办已经出台的关于允许具备条件的小贷公司向银行融资的额度扩大至注册资本1:1的政策,至今得不到落实。
支农支小不够。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小额公司的业务范围重点落在支持三农发展上。即以小额、分散的原则,“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但事实上,小额贷款公司的支农贷款比重极低。据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底,我区已运作的4家小贷公司发放的贷款余额为13.46亿元,而用于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及其他的支农贷款为1.18亿元,仅占8.8%。而且支农贷款利率也较高,农业经营户承受较大融资压力。
有关人士认为,导致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在于,政府部门对小贷公司的性质不明。小贷公司是在争议中诞生的,先天不足注定其发展不可能一帆风顺。
如何提升小贷公司的资金规模,实现小贷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又确保其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与导向?
“虽然银监等部委允许具备条件的小贷公司组建村镇银行,但村镇银行必须由一家主办银行牵头发起,这等于让民企拱手出让控股权,没有一家小贷公司会愿意这样干。”一些小贷公司负责人对此普遍不认同。他们认为,如果要进一步促进小贷公司发展,应创新思路,调整政策,采取切实措施:
第一,明确小贷公司的金融地位与性质。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应尽快出台《小额贷款公司法》,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准入条件等,并把其纳入银监、人行的日常监管体系。《指导意见》规定:“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从形式上说,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资格批准属于一项行政许可。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设立行政许可的主体应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小额贷款公司仅由《指导意见》来确定行政许可缺少法律依据。
第二,放大小贷公司的资金杠杆效应。金丰小贷公司总经理沈志华提出,应允许社会信誉良好、经营管理规范、资产质量优良的小贷公司,扩大对外融资额度,充分发挥小贷公司的资金杠杆效应,做大做强小贷业务,同时建立完备的风险把控体系。
第三,小额贷款公司要向中心城镇下移。萧然贷款总经理吴永虎认为,城区小贷公司不宜发展过快,过分集中,避免开展低水平的重复竞争。有关人士建议,政府可优先审批在瓜沥、临浦、义蓬等副城区开设小贷公司,这样有利于真正开展支农支小业务,体现国家扶持三农发展的政策目标及制度设计。
第四,对支农支小提出明确的比例要求。对支农支小要单独分开进行考核,尤其是支持三农的利率标准、贷款总量要进行细化,对达标的小贷公司提供营业税、所得税减免、贴息、人行再贷款等支持。对不达标的,不予享受优惠政策。引导其根据企业的资信状况、风险等级合理确定利率,不搞一刀切。同时适当提高小贷公司的支农贷款的风险金拨备率,并由地方政府对三农贷款所产生的风险,适当给予补偿,以降低小贷公司的经营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