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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业健康发展需要重构“银担”关系
发布日期:2012-06-15

2012-06-14文章来源: 人民政协网

2012年注定将是担保行业的洗牌之年。  

目前已经曝出的担保公司违规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现在的担保行业发展模式该如何改进?已经受到“伤害”的“银担”关系又该如何重新构建?针对这些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会长李世奇。  

中担“冲击波”  

“中担事件对北京市整个担保行业的影响不大,一是中担本身不能算担保机构的巨头,二是个别的公司、机构出了问题,不能说这个行业都有问题。”谈及中担事件对担保行业的影响,李世奇表示。  

截至2011年末,北京市担保行业总的在保余额约为1834亿多元,其中,2011年新增额度约为1460多亿元,代偿率为0.47%,代偿损失率为2.7‰,“这些数据与往年相比没有提高,属于正常水平,说明北京担保行业风险控制情况较好,总体发展是健康的。”李世奇说。  

不过他也坦承,中担事件肯定会使银行对担保机构的信任产生负面影响,对担保机构下一步的发展不利。今年年初以来,北京市的国有银行纷纷收紧担保政策,采取严格担保机构准入,提高担保机构保证金比例等措施。  

李世奇认为,银行业对担保机构提高要求是正常的,这对于促进行业管理水平、规范是好事,“但是关键的问题是不应该有出身歧视,把非国有担保机构排除在外,不论标准有多高,都应该一视同仁,采取相同的政策和策略,而非简单地按照所有制进行划分,这和中央的精神不吻合。此外,很多担保机构都是在为中小企业服务,如果采取一刀切的措施,可能会造成集体性风险。”  

而最大的一个风险就是,这使得担保行业整体资金链的压力加大。  

“一方面是目前银行收紧担保政策,还有一个原因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银行显著上浮贷款利率,有些上浮水平达到20%30%甚至更多,实体经济的企业利润率没有那么高,也不可能那么高,造成资金成本大幅度提升。”李世奇说,由于担保业的集中还款期在今年四五月间,目前上半年的统计数据还没有出台,也没有暴露出明显问题,但届时肯定会有一些矛盾出现。  

如何重构银担关系  

对担保行业出现的种种风险,李世奇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有一个统一的监管政策。比如按照银监会的新3号令全国统一执行。  

“现在有一种趋势,就是行业中单个企业出问题了,监管部门在加大行业监管加强的同时,没有考虑到行业发展的问题,应该是既要加强管理又要促进行业发展。任何一头都不能废弃,不能只管监管,不管发展,在发展中加强规范。”李世奇说。  

但对不同类型的担保公司来说,具体的监管标准也要有所区别。  

“比如对政策性担保公司和商业性担保公司应该有不同的监管标准。对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应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因为它花的是政府的钱,要对财政支出负责。但是政策性担保公司也要保证一定的盈利空间,保证可持续发展。”李世奇说,对市场化运作的担保公司来说,本身要自律,包括考虑怎么自己控制资金,保证自己的现金流,不进行违规操作,不参与高利放贷。但是市场化运作也应该控制在一个适度范围内,既有盈利空间,又能有效地控制风险;既能保证可持续发展,又要为小微企业服务。  

对目前银行业与担保公司合作出现的“裂痕”,李世奇认为,要正确看待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关系,“一方面,银行需要借助担保公司控制小微企业的贷款风险。另一方面,小企业也需要担保机构帮它对接一些股份制银行。所以,目前担保机构和银行之间是谁也离不开谁的,关键是如何共赢合作的问题。”  

在他看来,未来“银担”之间健康的合作模式应该是风险共担。从利益的角度来看,银行收取利息,担保公司收取担保费,双方都应该相应承担部分的风险成本。从风控的角度来说,风险共担也可以避免银行的不作为造成风险的蔓延。  

“但是从现实来看,这种风险共担的模式还没有建立起来。”李世奇说,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担保机构相对银行来说是弱势的,多数规模比较小,话语权也比较小。这也跟担保行业特点有关,担保业毕竟是一个附属性的行业,比如企业通过担保机构办理借贷合同时,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附属合同。  

“我认为银行和担保机构的关系应该是相对平等的,相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就应该明确这一点。”李世奇说,虽然目前还达不到这个标准,但随着市场化的发展,最终会形成这种“风险共担”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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