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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3)
发布日期:2012-02-29

    努力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聚焦《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

  重点突破11个重点行业快速发展力促“倍增”

  倍增计划提出,要以重点行业的快速发展实现倍增目标,形成各行业百花齐放、共同繁荣的良好局面,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倍增计划以专栏形式明确了“十二五”期间的11个重点行业及其发展目标:

  ——演艺业。提出要建设10家左右覆盖全国主要城市的全国性或跨区域的文艺演出院线,形成1-2个国际知名的演艺产业集聚区,为实现从演艺大国到演艺强国的跨越奠定基础。

  ——娱乐业。提出要打造5至10家具有较大产业规模和较强竞争实力的娱乐业品牌,使国产娱乐设备、国产原创娱乐内容占据国内市场60%以上份额。

  ——动漫业。提出力争到2015年,动漫业增加值超300亿元,着力打造5至10个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产动漫品牌和骨干动漫企业。

  ——游戏业。提出到2015年,游戏业市场收入规模达到2000亿元。

  ——文化旅游业。提出要使文化旅游成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重要支撑。

  ——艺术品业。提出要到2015年,艺术品市场交易总额达2000亿。

  ——工艺美术业。提出要到2015年,全国工艺美术业增加值超过6000亿元,出口额超过200亿美元。

  ——文化会展业。提出要形成3-5个覆盖全国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会展。

  ——创意设计业。提出要举办1-2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意设计展会和赛事活动,支持打造3-5个世界知名的“设计之都”。

  ——网络文化业。提出要提高网络文化产品的原创能力和文化品位,进一步增强网络文化核心竞争力。

  ——数字文化服务业。提出要形成一批采用数字技术提供制作、传播、营销、推广等服务的文化服务企业,为文化产业和高新技术融合发展提供支撑。

  六大措施保障倍增计划顺利实施

  为保障目标任务顺利实施,倍增计划明确了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加强产业公共服务、加强组织实施等6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保障,全面创造有利于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的良好环境。(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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