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聚焦《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
东中西部“差异化”发展特色产业群
倍增计划提出,实施差异化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加强分类指导,努力形成文化产业“东、中、西”优势互补、相互拉动、共同发展的局面。支持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数字文化服务等行业,培育科技型文化产业集群。引导中西部地区及限制开发的主体功能区,依托当地丰富的文化资源,重点发展演艺、文化旅游、艺术品、工艺美术、节庆会展等文化产业,走特色化、差异化、集聚化发展之路。
统筹城乡文化产业发展,发掘城市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建设特色文化城市。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鼓励资源型城市合理利用其闲置旧厂房、废弃工业设施等,发展创意设计、演艺、会展、文化旅游等文化产业项目。鼓励发展农村手工艺品、民间演出和乡村文化旅游,培育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和文化产业特色村。
培育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发展壮大一批特色明显、集聚度高的特色文化产业基地,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一批民族演艺、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等文化产业集群,着力推进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等重大项目,增强特色文化产业群发展的聚集力、辐射力和竞争力。
扩大文化消费增加文化产业发展内生动力
基于“扩大文化消费是扩大内需重要组成部分”的判断,倍增计划提出,要努力增加文化消费总量,提高文化消费水平,增强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一是培育文化消费习惯,提出要鼓励实施文化消费补贴制度,引导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有条件的地方要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文化消费提供适当补贴;鼓励在商业演出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二是改善文化消费条件,提出要引导文化企业投资兴建更多适合群众需求的文化消费场所,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文化设施,鼓励机关、学校和部队的文化设施面向社会开放等。三是促进文化消费升级,提出要大力开发适宜互联网、移动终端等载体的网络文化产品,促进动漫游戏、网络音乐娱乐等数字文化内容的消费等。
九大重点项目带动产业总体素质提升
“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是引人注目的板块。倍增计划以专栏的形式,明确了九项重点工程: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着力推动特色文化城市和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建设;文艺演出院线建设工程,推动主要城市演出场所连锁经营,实现演艺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和高科技化;文化产业公共平台建设工程;国家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工程,加快文化企业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进程;国产动漫振兴工程,大力发展网络动漫、手机动漫等新媒体动漫;国家动漫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动漫领域自主创新的关键技术研发;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推进工程,建设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工程;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
倍增计划还提出要加强引导,始终坚持正确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方向,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健全投融资体系、强化人才支撑、推动文化产业“走出去”,从多个层面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强劲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