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
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正稳步迈进。
11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建立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两天后,央行决定,从11月22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为1.2倍。
当舆论大都聚焦于降息的相关影响时,我们却更愿意考量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长远意义。存款利率上限自2012年6月扩大到基准利率的1.1倍后,至今已近两年半时间,本次调整至1.2倍,意味着距离完全放开已经为时不远。
当然,利率市场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要继续有序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完成这一关键改革的“惊险一跃”,显然还应深化相关配套改革,与其他改革协同推进。
究竟哪些改革需要统筹协调呢?作为价格改革、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利率市场化改革要达到预期效果,至少需要在传导机制、商业银行应对能力、存款保险制度等方面协同推进。其中,传导机制更涉及到地方政府与国有企业的软约束问题,进而需要财税体制与国企等重大改革的同步深化。
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首先需要完善利率传导机制,让市场利率能够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显然,这也是一项复杂的攻坚战。说其复杂,是因为影响利率有效传导的因素较多,比如“利率锚”的确定,部分领域财务软约束现象、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等。
在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完善利率传导机制过程中,各方也一直在观察央行对利率调控框架的建立。有业内专家表示,当前“货币市场”低利率不能传导至“信贷市场”,打通货币政策传导管道、理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对建立健全新常态下货币政策框架具有基础作用。可以说,在基准利率体系尚未明朗的情况下,建立健全中央银行的利率调控框架,强化价格型调控和传导机制,形成能够反映流动性偏好与风险溢价的收益率曲线,当是推进利率市场化的重要一环。对此,央行一直在衔枚疾进,通过培育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和贷款基础利率(LPR)以及一系列创新举措,建设较为完善的市场利率体系。
部分领域存在的财务软约束问题,更被视为制约利率有效传导的因素。一般而言,利率变化具有自动调节资金供求的作用,但是,以部分地方政府、国有企业以及限制性行业为主的部分领域和部门,对资金价格并不敏感,这种财务软约束抬高了市场的融资利率,并占用大量信贷资源,制约着利率等调控杠杆作用的有效传导。因此,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迫切需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化解地方政府融资问题,迫切需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如此,才能让那些“吸金”大户真正成为财务硬约束的市场主体,理顺利率传导机制。
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其次需要尽快提升商业银行的应对能力。在本次央行降息与改革同时推进的情况下,由于非对称降息,且各家银行基本采取存款利率不下降的策略,存款竞争将更加激烈,这必然导致商业银行的利差缩窄,对银行业的盈利能力与风险控制能力形成考验。有人将其形容为对银行能否应对利率市场化挑战进行的一次“体检”。因此,在存款利率尚未完全放开之前,各家银行既要“强身健体”,练好内功,增强自主定价能力,又要积极调整,推进战略转型与差异化经营。特别是在金融脱媒愈加显性化,潜在挑战与风险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商业银行必须要做好充分应对的准备。
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还需要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从国际实践来看,利率市场化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银行体系的脆弱性。因为随着利率定价权的逐步扩大,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银行定价缺少稳定性,存款定价普遍高于大型银行,一旦流动性出现问题,极易导致清偿困难,危及区域金融稳定。为有效应对利率市场化过程中银行体系的潜在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加快推进存款保险制度,早已成为业内共识。实际上,我国开始研究推进存款保险制度由来已久,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明确要积极推进存款保险制度的制定。目前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已经接近成熟,尽快推出已是众望所归。
金融改革牵一发动全身,各项举措都有很强的关联性和耦合性。要加快推进利率市场改革,需要的配套改革还有很多,需要做的功课依然不少。只有把配套的改革举措落实到位,把相关的“家庭作业”完成好,才能形成改革合力,收获利率市场化带来的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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