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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3 >>> 信托周刊
摘要:中国证监会周五(2月28日)披露近阶段促进国内证券公司业务发展的政策导向,包括支持民营资本和专业人员等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新设证券公司,允许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证券业务牌照;并鼓励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ABS)。
中国证监会周五(2月28日)披露近阶段促进国内证券公司业务发展的政策导向,包括支持民营资本和专业人员等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新设证券公司,允许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证券业务牌照;并鼓励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ABS)。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新闻例会上表示,将鼓励证券公司依法自主开展业务和产品创新,推动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和场外交易业务规范发展,积极发展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并支持证券公司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创新产品和服务。
他还指出,支持证券公司进行股权和债权融资,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允许券商依法探索股权激励约束机制。同时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督促证券公司合规审慎经营。
另外,在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ECFA(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框架下,证监会将出台相关规则,先行扩大证券行业对港澳台资的开放,同步研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支持证券公司进一步拓展跨境业务。
资料显示,自1998年以来,证监会没有批设新的证券公司。上周,证监会发言人邓舸曾表示,港澳资金融机构在内地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和合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有望在近期开始实施。
对于近期市场热议的余额宝产品,他给出正面肯定意见,“余额宝本质上属于第三方支付与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组合创新...是我国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产物。”
他说,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货币市场基金风险管理和互联网销售基金监管的有关规则。
央视证券资讯首席新闻评论员钮文新近日对阿里巴巴[ALIAB.UL]推出的余额宝迅速壮大提出质疑,指责它是“趴在银行身上的吸血鬼,典型的金融寄生虫,应该予以取缔”,之后新华网、人民日报等官方媒体均对此观点进行反驳。
**ABS审批机制将有变化**
对于券商专项投资业务审批取消后,以该业务为载体的券商ABS何去何从的提问,张晓军回应称,对于已提交但尚未受理的ABS业务申请,相关券商需自行撤回;已受理的,券商可以撤回,未撤回的,证监会将依规定尽快完成审批。
他补充说,未来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工作将由证监会新设立的债券监管部负责,未来将充分体现简政放权的市场化原则,同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控。此表态意味着市场期盼的ABS业务由审批转向备案短期内有望成行。
据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截止周一,证券公司已向证监会申报37个ABS专项计划,其中有14个ABS计划已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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