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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振兴法列入立法计划
发布日期:2013-02-27

时间: 2013-02-24    来源:法制日报 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了解到,国务院已将文化产业振兴法列入2012年立法计划。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周洪宇等3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文化产业振兴法的议案。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认为,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作出了全面部署,并要求加快制定文化产业振兴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教科文卫委员会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立法工作,听取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汇报,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将继续积极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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