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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少峰:文化产业发展不能"重平台轻内容"
发布日期:2012-05-10

2012-05-08南京日报

 

    "中国要切实改变目前'平台为主'的局面,多扶持以内容为主的实力企业,多做精品文化项目。"近日,在南京市万名干部"双提升"培训班上,北大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受邀讲述文化产业的构成、特性和发展趋势。其关于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项目等的论述让参与培训的领导干部受益匪浅。

 

    陈少峰说,谈文化产业,首先要将其与文化区分。文化是人们共性的东西,在这个圈子里相互之间有个共性,比如习俗、习惯以及语言使用和思维方式等。文化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好的文化可以让全世界人产生共鸣。而文化产业却反过来,它是把数以万计的文化元素合成一个新的东西。文化产业有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叫做无中生有,是重新创造出来的,不是过去的。第二个特点叫可复制。一幅画不叫文化产业,一个画廊、一个拍卖行就是文化产业。所以,文化产业"越是超越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

 

    陈少峰举例说,台湾的歌手到大陆来发展的时候,都不是因为唱闽南歌而出名的,他唱的是国语歌,唱的是中华特色的文化,如果本地特色占的比重太大的话,很可能别人欣赏不了,比如用四川话、粤语讲笑话,就只能在本地市场才行。因此,我国文化产业中,原汁原味的特色所占地位不是特别高。

 

    【建议】 好莱坞从事电影大片的主题选择的时候,一般都会选择超越民族文化,比如励志、友情、爱情、伦理、英雄、想像、科技等,是人类共同都能够产生共鸣的文化主题。所以,中国发展文化产业,必须要把握"无中生有""可复制"两个特点,要在全世界的人中形成共鸣。

 

国外文化产业是"内容为王"     

 中国文化产业是"平台为王"

 

    陈少峰认为,文化产业主要由三大部分构成,即文化内容、传播与平台、延伸产品与文化制造业。其中,文化内容最强调知识产权的创造。国外有句话叫"内容为王",你要是有知识产权,是有价值的创造,那么你的收益会很高,附加值也很大。而在中国,基本上是"平台为王",有钱的都去搞平台了,直接导致数字文化产业蓬勃发展。

 

    "根据我的预测,5-7年后,数字文化产业将占中国文化产业50%-70%以上。"陈少峰说,目前国内很流行文化科技,主要是以数字技术支撑,以文化产业为内容的科技,即数字文化产业。数字技术跟文化产业融合带来了丰富、立体、体验性等表现,比如购物体验,有人开发出一种高仿真技术,女孩子买衣服不用去商店,只要站到一个像太空舱的地方,你身上所有的尺寸自动量出来,电脑可以马上给你配上各种各样的衣服,让你的新形象展示在大屏幕上。再比如音乐,以前是传统的听觉享受,现在配上了4D等技术,不光听音乐,还可以体验音乐。这些都是在文化产业平台上的创新突破。

 

    【建议】 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结构存在严重问题,大企业大都在做媒体和平台产业,中小企业却在做内容。要彻底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在政策上、经济上鼓励扶持以制作内容为主的实力企业,多搞一些原创的、大制作的、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精品文化项目。

 

我国上万个文化产业园区

    总体是"量大质不高"

 

    一些文化产业园区占地面积很大,入驻的文化企业却寥寥无几,规模较大、较为知名的企业更是屈指可数。"我国上万个文化产业园区中,真正能称得上是'文化产业集聚区'的只有不到5%"陈少峰说,文化产业发展必须要有一定规模的集聚度和产业规模。现在全国很多地方有文化产业园,有的叫文化产业集聚园、文化园、文化街区、艺术家村,还有的叫文化创业展示区,或者文化主题公园。但总体来说,都是"量大质不高"

 

    陈少峰分析说,这些归根结底是园区的运营公司不想做文化产业,只想赚钱。有一个案例,某个地方搞一个影视版权交易中心,要政府2000亩地。其实中心本身只需要200平方米,看起来是文化产业项目,其实99%就是一个地产项目。把地产做成文化是好事,但是把文化做成地产就不是好事了。

 

    【建议】 政府可以改变扶持模式,前期不给优惠,而是建立指标考核,文化产业的增值和税收达到多少,就享受多少优惠。另外,为鼓励园区真正集聚文化企业,可以将园区内文化企业产生的税收部分返还园区,只有这样,园区才会想办法引入文化公司,并且让公司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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