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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君“拍了拍”你,高新区第二批科技服务业企业认定及政策兑现,实操看这里!
发布日期:2020-07-13

为落实关于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支持科技服务业做大做强,根据《关于科技创新引领国家自创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甬高科党〔2020〕19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科技服务业企业认定及有关政策兑现工作。


认定标准


(一)在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主要经营场所在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

(二)符合《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规定的科技服务业范围。


政策


(一)对落户当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含)以上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企业和营业收入200万元(含)以上的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学技术普及企业,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20万元。

(二)租用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工业厂房或办公用房的科技服务业企业,落户之日起3年,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企业和年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的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学技术普及企业,给予实际使用面积租金30%的租赁补贴,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厂房租金最高按每月20元/平方米、办公用房租金最高按每月40元/平方米计算(下同,购房企业参照执行)。本条款中“落户之日”以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时间为准,6月30日后注册企业若第1年未达到补贴要求,第2年达到要求的,视同第1年享受补贴。

(三)对上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1亿元以上且实现盈利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50万元的奖励,晋级补差。


申报材料
1、科技服务业企业认定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科技服务业政策兑现申请表;4、承诺书;5、申报落户补助、房租补助和营业收入晋级补助的企业需提供经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含申报政策相关内容);6、申报房租补助的企业需提供租房合同、银行流水、发票;7、其他证明

以上材料均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流程

1. 符合兑现标准的企业向创新创业中心、软件园、各街道等归口管理单位报送申报材料。区属企业及其它尚未明确归口管理单位的企业向科创局提交申报材料。

2. 归口管理单位负责所属企业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并将企业相关信息填写相关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科创局。


受理时间

7月8日-7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小编提醒:

A.科技类企业申请相关科技政策,必须先进行认定!!!这次是今年最后一次认定!!!

B.认定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科技服务业企业认定申请表加盖公章(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13355907866

地址:高新区扬帆广场2号楼西单元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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