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
为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快文化产业增长速度,逐步实现文化产业成为我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
宁波高新区
2020年度文化产业扶持资金
申报将正式开始!
文化产业的企业赶紧看过来!
申报对象
符合政策规定,且在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落户(且实际办公地在本区域)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业。主要包括:
■ 影视制作业:主要包括电影、电视剧和其他影视节目及特种影视片制作、发行和放映等。
■ 创意设计业:主要包括原创性工业设计、平面设计、时装(品牌时尚)设计、广告设计、展览展示,产品外观设计、视觉艺术设计、建筑设计和专业设计等。
■ 文化软件服务业:主要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服务(文化部分)、多媒体、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等。
■ 文化用品制造业:主要包括文化办公用品制造、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等。
■ 文化艺术业:主要包括文艺创作与表演、艺术表演场馆、文化艺术培训、文学作品创作(包括戏剧与音乐剧)、图书馆、档案馆等。
申报要求和扶持资金
详见政策文件
《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甬高科﹝2016﹞58号)
《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甬高科办﹝2016﹞43号)
预申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15日。
地点:宁波高新区扬帆广场2号楼西单元14楼
其他事项
■申报的企业按要求准备好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资料造假、虚报瞒报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收回补助。
■ 申报材料统一装订成册,使用白色封面(封面内容:申报单位、申报类型、申报时间、公司地址、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所有企业的申报材料须附上《承诺书》,加盖公章。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345118992@qq.com,
详情可咨询:
联系人:张晓 0574-55001907
邮箱:3451189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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