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资助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宣[2020]27号)规定,现拟对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在中央电视台一套黄金时间(19:00-22:00)播出的浙产优秀电视剧,或在全国一线卫视频道(北京卫视、东方卫视、浙江卫视、江苏卫视、湖南卫视)播出、获得社会广泛认可、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浙产优秀电视剧,给予资助奖励。请符合条件项目的企业,准备好以下资料。一
一、申报材料
1、《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优秀电视剧项目奖励申报表》一式五份
2、《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复印件、电视剧完整视频等资料
二、申报时间
9月27日(周日)下午5点前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晓,13355907866
2、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扬帆广场二号楼西单元14F,邮编:315000
3、电子邮箱:345118992@qq.com
小编提醒:
A.为避免材料遗失,材料寄送请以邮政快递(EMS)方式投递。
B.电子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