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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进行时| 省广电局艺术管理处处长郑娅娜赴民和文化产业园调研
发布日期:2019-08-30


   为推动我省影视产业发展,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工作。8月30日上午,浙江省广播电视局艺术管理处处长郑娅娜率队一行来民和文化产业园进行调研,并与园区影视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讨论,送服务、问需求、解难题,主要就园区电视剧审批立项等快速有效服务展开专项讨论。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王水维、广播电视处处长李仲祥、广播电视处副主任科员冯丰、宁波民和文化产业园董事长张亚佩等陪同。

    宁波影视产业协会、浙江新影华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代表参加座谈会,并就并就影视剧现状,遇到的难题,影视作品备案立项审核等内容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

宁波影视产业协会会长      柯建设

目前影视行业正处于梳理规范和重建当中,影视企业更需要政府的精准服务,这样企业才能熬过行业的冬天,迎来更大的突破。

浙江新影华军文化发展总经理      阚立衡

    发展影视行业需要良好的服务环境,目前,宁波的影视剧备案立项审核周期较长,无奈我只能将该业务放到北京去办理,缓解影视作品立项和审片较慢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快审核进度,提高服务效率,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
宁波民和文化产业园负责人       张亚佩

   张亚佩董事长对与会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并由衷的感谢省、市二级主管部门对园区影视产业的关心和支持,这次省厅郑处长又就如何加快影视作品的立项、审批等工作来园区倾听企业声音,倍感温暖,未来,园区会加强与各级业务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为进一步提高影视作品的立项,审片的效率起到上承下达的作用,为“影视宁波2020”建设计划而努力。

   调研中,郑娅娜处长详细听取了在场文化企业代表的情况介绍,高度关注企业提出的困难问题,现场回应企业提出的建议诉求。针对“影视剧备案立项审核周期较长”问题,她表示,省广电局将继续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应企业所需,提前组织专家对影视作品把关,重点压缩网络影视剧审核备案时间,为影视企业减少时间成本和创作风险,为影视行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而努力。

    针对公安题材的影视剧审核,副处长叶黎沼介绍说,公安部与广电总局的审核标准基本是一致的,但各有侧重——广电总局侧重于宣传把关,公安部侧重于警察形象和警察工作描写的把关。“不是说一方审了另一方就不审了,而是有一个相互协调的沟通机制。但在流程上,但凡公安题材,均需先经公安部宣传局审查并给出审查意见后,方可报送广电总局与电影局备案立项、获取发行/公映许可证。”

    如何更好地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王水维副局长发表了自己的观点:①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影视企业的沟通协调,做好影视作品立项审片等相关工作;②定期为影视企业开展培训服务及信息发布;并勉励影视企业注重影视作品创作,以高质量的作品赢得市场。

参观宁波影视艺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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